在东宝路秋涛路口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吃棒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的规定。...
5日,一张罚单照片在网络热传。其中内容为:“被处罚人于2016年7月4日14时51分,在东宝路秋涛路口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吃棒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决定给予100元罚款。”照片上车牌号和联系方式都被遮挡住了,但盖着杭州交警上城大队的公章。
对此,杭州交警正式回应:这是真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2016年7月4日下午,杭州交警上城大队民警在秋涛路东宝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浙AF29**小型客车的驾驶人,在其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有吃棒冰的行为。
民警在处理时向该驾驶人指出其存在“驾车时吃棒冰”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认定该驾驶人存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进行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2分。
为明确具体的违法事实,民警按法律文书填写规范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吃棒冰”的具体违法事实。该驾驶员对处罚未提出异议。
杭州交警:吃棒冰属影响安全驾驶行为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就驾驶机动车时吃棒冰的行为来看,因为棒冰易融化的食物特殊性,更容易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影响驾驶人的操作,属于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同时,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公安交警部门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杜绝“驾驶机动车时手持方式使用电话”、“驾驶机动车时观看电视”等此类驾驶陋习,握紧手中方向盘、安全驾驶机动车。
评论:开车吃棒冰被罚不该成为新闻
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事关交通安全,因而每一个司机都必须铭记在心,付诸于实际行动,谁不安分守己,无视交通法规,必然会付出相应的代价,或许这就叫“交学费”。
浙江杭州的这名司机因为开车时吃棒冰,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领到了一张罚单,而且还被记了分,这件事其实并不奇怪,毕竟司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交警作出的处罚合情合理合法。之所以在朋友圈刷屏,与大环境有关,时下确有很多司机,开车时吃东西、抽烟甚至打电话,这种习惯性动作很多人都不以为然,殊不知这是一种陋习,一旦注意力不集中,很可能酿成交通事故。
开车吃棒冰被罚款100元,本不该成为新闻,朋友圈对此众说纷纭,热议这件事,恐怕与大家的潜意识有关,因为这些陋习早就普遍存在了,而且一直以来交警基本上都没有较真,开出罚单,由此“惯坏”了某些任性的司机,很多交通事故往往都是某些陋习引发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开车吃棒冰进行处罚,必然起到警示与震慑效应,事实证明,只要警方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对各种陋习发现一个严厉查处一个,司机们就会循规蹈矩,交通大环境就会好起来,而这才是公众最为感到放心与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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