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性!撞飞幼童后扔进绿化带逃逸被捕
时间:2016-03-28 10:24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小罗
近日,一则女司机撞飞幼童,同车乘客下车检查后将幼童扔进绿化带后逃逸的新闻在网络引起热议。就在大家纷纷在网络谴责女司机冷血并纷纷转发展开“人肉搜索”的同时,女司机及同车的几名乘客均被缉拿归案。 事件经过: 3月18日晚10点40左右,在山东省道102线曹家馆村十字路口处,一名女司机驾驶一辆凯迪拉克SRX将一名过街幼童撞飞,幼童身受重伤。据现场路口监控视频显示,事发之后车上下来三男一女,车上男子趁孩子奶奶转身回家呼救时,迅速跑到马路对面将幼童扔进绿化带,随后四人分头逃离现场。24日上午,肇事车辆以及嫌疑人已向济南交警历城大队济钢中队归案。目前,孩子仍在医院抢救中,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幼童奶奶回忆事发情况 据孩子奶奶回忆,肇事的是一辆黑色的SUV,沿工业北路由西向东行驶,“速度很快,一下子把孩子撞飞了五六米。”“我就跟在他们身后,让他们赶紧打电话报警救人,他们理也不理,一句话也没有说。” 见两名男子不肯施救,孩子的奶奶想到了向家人求救。让人没想到的是,就在她转身喊人的瞬间,肇事车上的三男一女竟然逃走了。坐在车内的一男一女加速向东逃离,扔孩子的男子向北逃离,最终一名路过的好心车主报了案。 孩子目前情况(多处骨折,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悉,幼童今年7岁,平时活泼的他如今还在医院里依靠着呼吸机的帮助维持生命。其主治医生介绍,幼童的头部、脑部均受伤严重,肋骨和锁骨以及腿部均有多发性骨折,虽然病情有向好发展的迹象,但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案件最新进展(肇事司机和乘客均已被捕):
【女司机安某】 为尽快侦破此案,济南交警立即成立专案组,调去现场周边的所有录像,并询问、走访相关证人。3月23日中午,在查询近200小时的监控视频资料后,终于初步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是一辆德州庆云牌照的黑色凯迪拉克SRX。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车辆登记所在地进行调查,但肇事嫌疑车辆和人员均不在庆云县境内,民警通过其家属督促当事人尽快投案。3月24日上午8时许,嫌疑车辆和4名当事人到济钢中队投案。
【扔孩子的车主张某伟】 4名当事人交代: 据肇事女司机安某交代,当晚几个人在事发地附近吃饭,饭后开车返回宾馆,途中发生事故。事发第二天,几人并未当即离开济南,而是带着孩子去游乐园玩了一天。
【驾车逃逸的常某臣】 肇事车上共有5人,其中肇事司机安某(女,19岁,某学院在校学生),副驾驶是车主张某伟(男,28岁),后排坐着张某胜和常某臣(男,32岁)以及常某1名8岁孩子,几人是朋友关系。在撞飞幼童后,车主张某伟指使另一乘车人常某臣和女司机安某驾车逃离现场,随后车主张某伟将幼童遗弃至绿化带内后,和张某胜徒步逃离现场。 交警部门判罚:女司机被刑拘,扔孩子的车主张某伟、驾车逃逸常某臣仅拘留13天 根据济南公安最新消息:女司机安某已被拘留,将孩子遗弃至绿化带的车主张某伟及驾车逃逸的常某臣行政拘留13日,而另一乘车人张谋胜因行为未触犯有关法律规定,不予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付责任。此案中,需由驾驶员安某及车主张某伟共同赔付,具体数额目前还在商议。 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观点:判罚太轻,建议重判! 当我得知这一新闻时,对于女司机和车上3名乘客的冷血行为很是愤慨。在得知判罚结果后,更是有些不理解,对于将孩子扔到路边的张某伟却仅仅是行政拘留13天的判罚持保留意见。
该案中,车主张某在明知撞伤幼童后,仍然将幼童遗弃至绿化带上,理应算作交通肇事后逃逸且有恶劣情节。而对于乘车人张某胜来说,虽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其作为一个有是非判断能力的成年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明知道有人受伤,却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施救或报警,反而转身逃跑,同样应该受到处罚! |